散文.《巧克力》
本帖最後由 棗* 於 16-7-2009 22:16 編輯我在一間便利店當店員。我有一個兒時好友很喜歡吃店裡的一種巧克力。
這種巧克力隨處都有。有人為吃而吃;有人把這些普通的東西視若珍寶;亦有人覺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我不以為然,一直沒有吃過一塊。原因是我承受不了一咬下去令人無法自拔的甘甜味道,但隨之以來卻是令人痛心的苦澀,蔓延整個口腔。
苦澀味彷彿在口腔裡種了根,無論你刷牙、吃口香糖也揮之不去。直到你吃第二塊才能掩蓋那種味道,用第二塊的甘甜掩蓋第一塊的苦澀。吃的人永遠在甜與苦之間浮沉,何苦?
我有一次問她:「這種巧克力包裝平平無奇,沒有口味,只不過是很普通的巧克力,為什麼偏偏喜歡它?」
我記得她是這樣回答的:「儘管比它包裝得精美、花哨的有很多,還有很多款口味,像是可口的草莓味、醉人的甜酒味……每一種都是誘惑。可是這些年來,嘗了又嘗,選了又選,兜兜轉轉,唯獨鐘情於它……」
「……其實我很小時候曾經吃過,吃的時候也會有像你一樣的疑問,也曾放棄過去試其他種類的。到最後始終覺得這一款最適合我,可是我尋尋覓覓了很多年偶然在你店裡找回來,我沒有覺得自己很浪費時間,反而覺得很值得,畢竟不是很多人像我一樣,後悔過卻能失而復得。」
她歪一歪腦袋,想一想又說:「你問我為什麼喜歡它?我又說不上來,那是一種無法言語的感覺。況且,凡事都是找出原因,不就是庸人自擾嗎?」
我停頭沉思,又覺得很有道理。
一天,有一個男孩到我店內,買了和好友一樣的巧克力,之後每天如是。我告訴好友,她興奮地拉著我說想要認識那個男孩。
當男孩來了,我指一指,她興沖沖地上前自我介紹一番。我心裡滴汗,不得不佩服她有這樣的勇氣。
她和男孩果然一拍即合。如是者,他們每天都要在我店內買巧克力,然後到附近的公園談心。
我問她巧克力是怎樣的味道。
如我所料,她說是清新的甘甜味,吃下去會有一種快滿溢出來的幸福。
他們聊天的內容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無所不談。愈聊就覺得愈適合。
她有一次跟我說,傳說中神把人的靈魂一分為二,而人的一生就是要找另一塊碎片,那就是你命定中的伴侶,而男孩就是她的Mr.Right!
我勸她,男孩和她不過只認識了一個月,了解不深,怎可妄下判斷。
不過她好像聽不進去。
我暗自搖頭,疑惑那塊巧克力是否擁有讓人變得盲目的魔力。
不過,人就是這樣,對於未知的事總會覺得新奇有趣,愈發掘對方就覺得愈刺激。事情總有發掘完的一天,到時候就開始生厭,然後就完了。
人的一生會遇到很多考驗,而他們之間的考驗始終無法避免。
好友將要移居外國,希望男孩能在她離開之前給她一個承諾。
她覺得只要兩人在一起,沒有什麼是不可被戰勝的,包括時間和距離。
在她離開的那一天,她一大早在店內等待,滿心歡喜地等候他的到來。她等了又等,等到黃昏也沒看見他的蹤影,手機也無法接通。
我勸她離去,以免錯過飛機。
她堅決不肯離去,笑說沒關係,可能他在來的途中發生了一些事。如果她就此離去,不就死得不明不白嗎?
我無奈地嘆了一口氣,可能人是一種弱於權衡價值的動物,總會為芝麻綠豆般的小事而放棄更多的所有。
到了一天的完結,飛機早就飛走了,男孩始終都沒有來。
她哭著對我說,她覺得巧克力很苦,再也不要吃了。
承諾彷彿是一個沉重的負擔,讓男生怯於說出口,讓女生等了又等,卻發現只等得一場空。
很久以後,事情被淡忘了。
好友了解到人一生中會遇到很多過客,有些會讓你開心,有些會讓你傷心,但這些不過是生活的調味品,並不用執著太多。
她回國與我聚舊,我們相約到那個便利店,但我早已沒在那裡當店員了。
當我們去到便利店,竟遇見當年的那個男孩
男孩拉著她的手,央求她回到他的身邊。她微笑著搖頭,掙開了他的手。
她覺得有些事不能夠死灰復燃,像風爭斷線般失去了就找不回來;又像咖啡涼了就算再翻熱也不是原來那個味道。
她在便利店信步而行,裡面的一切讓她回憶起往事。
經歷過這麼多事情,她領悟到有些事現在看起來可能讓人痛徹心扉,但長大了回望過去,卻發現不過是小事一椿。
後來,好友最愛吃的巧克力竟然熱賣,在廣告上我看見它的名字叫做──
愛情。 行文通順
但內容太過平凡
以巧克力 帶出愛情的味道
不是不好 但千篇一律 首先感謝你的意見
本文著重的並不是內容和文筆
而是想藉著本文抒發我對愛情的看法
很多人寫愛情的文章都是以過來人的身份去寫
可能有人正在熱戀期當中,覺得愛情很甜蜜
但可能亦有人受過創傷,對愛情漸轉偏激
這篇文稍為不同,是以一個從未談過戀愛的旁觀者去看待整件事
雖然內容平凡
就如我們人生一樣,並不一定要經過重大的事情才會大徹大悟
從一些瑣事中,只要我們細心去想,也能領略一些道理,不是嗎? 本帖最後由 na079 於 21-7-2009 13:32 編輯
不重文筆可以,但內容不可不重,否則無的放矢,不知所言,別人為何要花時間閱讀這些廢話?
用「旁觀者清」的態度,宜寫記敘文,不宜寫抒情文。既然自身是抽離感情看待整件事,又怎能抒發情感?除了不解,還是不解。
愛情這東西,未經歷過的人是寫不好的。隔絕塵緣的人只能看見事實的表面,卻無法看透內在,勉強去寫,也不過是一座座蠟像而已。
語中很重火藥味,而其中用意,盼能理解。 不重文筆可以,但內容不可不重,否則無的放矢,不知所言,別人為何要花時間閱讀這些廢話?
用「旁觀者清」的態度,宜寫記敘文,不宜寫抒情文。既然自身是抽離感情看待整件事,又怎能抒發情感?除了不解,還是不解。
愛 ...
na079 發表於 21-7-2009 12:29 http://www.nakuz.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感謝你的意見
首先我沒有說過內容不重要
只是在這篇文章中是次要而已
抱歉,我不懂。為什麼旁觀者不宜寫抒情文?
古代詩人詠物抒情,他不是花不是景,難道就不能抒情?
而且本文主題是我以對愛情的看法,
如果用第一人稱,我真的寫不出來
而且要說抒情,不如說我想說理
我覺得有時候愛情真的是旁觀者清 當局者迷
以旁觀者的態度反而看得更清,看得更真
其實,我寫這篇文章只是想和其他人討論對於愛情有什麼看法
可惜沒這樣的留言
罷了 詩人們先有所感,然後借物抒情,雖是寫物,實是寫人。請你仔細看清楚,不要斷章取義。
你在未曾試過戀愛的情況,抒寫對愛情的看法,情況就如盲人教字一樣。
所謂的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其實是有前題——你曾經嘗試過。「只能看見事實的表面,卻無法看透內在」,在有試過愛的人,才能明白其中的微妙變化。這樣說不是要每個想寫愛情的人都先去談戀愛,而是未有這種經驗的話,很難寫得好這種題材。
有一次上課時,讀到李白的一句「客心洗流水」當下不解,老師的回覆很有趣:「你嘗試被流水洗一下,就能明白了。」 再爭論也無意義
或者你真的說得對 沒有嘗試過戀愛的人 很難寫得好這種題材
你真的有看完我的回覆嗎?
我只想說 文章主題是 我對愛情的看法
只是想抒發我對愛情的感受 沒有別的
寫得好不好 who cares?
我只是想把心中的感覺透過文字說出來 其實棗姊寫得不賴嘛
最少我只是想得到, 卻寫不出 最後一句頗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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