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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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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一名版主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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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7-10-2011 19:49:46 | 只看該作者
回應你的疑問

第一:同意,所以我才會因此仔細觀察他的行為。
第二:你「辭去」? 「辭去」他? 我不明白你 ...
Poon 發表於 26-10-2011 23:27

重寫第5題問題:
這不是高X(燈)論壇,你認為公開人地D私人資料/犯左壇規唔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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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7-10-2011 19:50:44 | 只看該作者
嚴重聲明

那麼,我想問何謂嚴重聲明了,現在。
Christopher.C 發表於 27-10-2011 19:42

修改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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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7-10-2011 20:03:06 | 只看該作者
咦原來有改過?

肯定被鬼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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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7-10-2011 20:05:49 | 只看該作者
其實同你玩我真係覺得幾有趣同幾有挑戰性...
下下都要係錯字同矛盾間估下你字裡行間既意思都幾困難;P

btw開始回應番你先~
我想說清一點,首先我今次是就你公開我的私人資料作投訴。
另外,我之前的過犯我認錯。但今次投訴目的是就你公開我的私人資料作主題。
最後不要離題(話我之前個D前科)對投訴無幫助

版主,你好似離題wow。我的前科都這個投訴有咩用??好好反思一下,謝謝。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7:47 PM

Firstly, 在上述回應中我並無對閣下的過往作出過任何指責;
亦只是繼續引用在互聯網上存在的連結供管理員審閱為何我能夠找出閣下有關的資料。

Secondly, 基於上述一點,我哪有離題了?
抑或是有人過於敏感?:handshake
第2:在回復中又可以睇到個位版主又係無悔意。佢引出在google找D資料同我前科做唔知D咩野講出我好似在整件事中我錯咁。呀版主你引出個D野同回復的內容分明想「推卸責任」?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7:47 PM

你是看不見我的字還是什麼的?留意下文:
我自問於該帖只是把Google所得的結果的連結張貼,
並進行容觀、理性、和平的分析,指出閣下可信性成疑。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6-10-2011 08:40 PM

事情的因由你應該很清楚才是:閣下於RaycitySEA進行帳號爆竊;
而你又不知什麼因由有留意該帖而沒進行澄清或否認,但留意1#下的Facebook用家回應:
本版及本事件是有外地玩家注視。

為此,作為版主我必須對事情作出處理;而該處理,就是評論事情真偽的可能性。
(迷之音:咦……竟然有人為了掩蓋自己犯罪證據被揭起而需進行投訴!?)
第3:犯左規仲講到自己無錯?真係唔知醜。擺到明你公開人地資料係你錯仲推卸責任,唔知你係唔係一個做版主既行為和品行呢??
第4:錯仲唔道歉又係唔係好版主既行為lo

最後比一句你睇下:
「錯就要認,唔好係地同我推卸責任」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7:47 PM

我是一個人,我可不是「行為和品行」拉……

再者,閣下於本帖1#曾說什麼了?
我嚴重聲明現在不接受任何道歉之言論。
~DSM~ 發表於 26-10-2011 07:08 PM

頭昏腦漲~~~
咦原來有改過?

肯定被鬼隱了
Christopher.C 發表於 27-10-2011 08:03 PM

某人以往最喜歡把自己的過去權限255掉去……: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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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7-10-2011 20:26:49 | 只看該作者
其實同你玩我真係覺得幾有趣同幾有挑戰性...
下下都要係錯字同矛盾間估下你字裡行間既意思都幾困難

btw ...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20:05

請不要離題,我是投訴你有關公開我的私人資料的行為+推卸責任之言論,而個個post的資料/前科不要在此提,如果你認為有需要請開另一個post作出投訴。
另外,個位版主不要只講我的錯,事實上今次的事是你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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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7-10-2011 20:33:20 | 只看該作者
請不要離題,我是投訴你有關公開我的私人資料的行為+推卸責任之言論,而個個post的資料/前科不要在此提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8:26 PM

Goodest logic.

回應閣下之提問及質疑屬離題;
對投訴內容作出釋義又屬離題……

法官大人我冇野講了\/

申請人根本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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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發表於 27-10-2011 20:37:48 | 只看該作者
Goodest logic.

回應閣下之提問及質疑屬離題;
對投訴內容作出釋義又屬離題……

法官大人我冇野講了\/

...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20:33

咁好,我問你點解要公開我資料?認為你的地位給會員認為是真的和得到認同感?
定係想出位?or引出個D事推卸責任話我挑釁你post出我D個人資料?
我不明白,你白己知咪好lo,仲咩要post出來。咁一定有原因/想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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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7-10-2011 20:47:41 | 只看該作者
咁好,我問你點解要公開我資料?認為你的地位給會員認為是真的和得到認同感?
定係想出位?or引出個D事推卸責任話我挑釁你post出我D個人資料?
我不明白,你白己知咪好lo,仲咩要post出來。咁一定有原因/想出位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8:37 PM

Ans:
事情的因由你應該很清楚才是:閣下於RaycitySEA進行帳號爆竊;
而你又不知什麼因由有留意該帖而沒進行澄清或否認,但留意1#下的Facebook用家回應:
本版及本事件是有外地玩家注視。
為此,作為版主我必須對事情作出處理;而該處理,就是評論事情真偽的可能性。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08:05 PM
我自問於該帖只是把Google所得的結果的連結張貼,
並進行容觀、理性、和平的分析,指出閣下可信性成疑。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6-10-2011 08:40 PM

另外,小弟雖非知名人士,惟也對「名氣」、「積分」、「職銜」等抱可有可無態度;
我可不像某會員般對「版主」一職會感到「高貴」、「可自豪的」等感受。

再者,根據本人的活動範圍:RCSEA/NFSW/LVR版塊中,
我向來也已經擁有我所需要的基本名氣,我又何需再搞小動作務求上位呢?

提醒你一下,我對於「名氣」、「認同感」等等並無任何特別好感;
我並不像某人需要以行騙來取得名氣:D

最後,請不要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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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發表於 27-10-2011 20:49:5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SM~ 於 27-10-2011 20:50 編輯
Ans:


另外,小弟雖非知名人士,惟也對「名氣」、「積分」、「職銜」等抱可有可無態度;
我可不像某會員 ...
NuclearAsh核灰 發表於 27-10-2011 20:47

又反映另一件事,用版主不是要言行重要嗎?
點解我睇到D挑釁性既言行?難道我眼花?

另外你無解答清楚我發問之問題,難道你想逃避問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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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7-10-2011 20:56:00 | 只看該作者
又反映另一件事,用版主不是要言行重要嗎?
點解我睇到D挑釁性既言行?難道我眼花?

另外你無解答清楚我發問之問題,難道你想逃避問題/責任?
~DSM~ 發表於 27-10-2011 08:49 PM

我只是指出過往有人曾經這樣做
不過閣下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

另外,閣下提出之兩大問題我圴已回應完畢;
閣下理解不行也不是本人責任拉...~

(((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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