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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aoc/aofe 版主處理版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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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5-1-2013 02:52: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tommytomy 於 15-1-2013 05:08 編輯

投訴人:tommytomy
投訴對象:AOC/AOFE 執法版主
有關版塊:AOC/AOFE
有關連結: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411311&extra=page%3D2 (投訴1)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410485&extra=page%3D3 (投訴2)
有關位置:兩貼也是#1
投訴內容
投訴1:版主沒理會aoc劇情放置的問題
AOC/AOFE有個劇情製作區,點解e家d人將劇情放係主頁都冇事?? 比著以前一定比版主移返去劇情區

其他意見
雖然連結1劇情多人玩,但如果咁都可以放係主頁,咪對其他劇情製作者好唔公平?
同埋AOC區成立咁耐以來,我都係今年第1次見到,放係主頁都冇事
以前AOC流行的劇情,例如爭堡,兵堡,EVO,捉迷藏都係放在劇情製作區
點解今年會特別例外???

雖然個連結作者好多人支持佢
但係唔係代表 多人支持=可以改變昔日規距
雖然有不少人留言,唔應該咁固執
要復興AOC/AOFE版一定要放寬很多制度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413864&extra=page%3D1
但係唔係代表多人支持=唔洗守規距呢?
打個比喻 (雖然真係好極端,但我覺得好合適形容aoc區的情況)
香港好多人覺得衝紅燈又快捷又方便,仲覺得禁止衝燈條例立黎都多餘
政府要被迫遵從民意,修改法例「任何人在馬路上都可以衝紅燈」,2013年2月立法
咁係唔係2013年1月份d人就可以「在馬路上衝紅燈」呢?

投訴2
版規寫明禁止「求AOE/AOC主程式」
不過超版你自己可以去AOC/AOFE區看一看,有不少求aoc主程式的貼
求AOC主程式就話會犯版規
但上載AOC主程式就係侵犯版權
仲有d發表無意義回覆,都係犯版規

其他意見
其實身為玩家的我,都希望AOC有得上樂古下載,都希望劇情可以放在主頁
但我更支持版主應該要公平執法
如果多人支持 = 可以唔洗守版規
咁個版規要黎做咩? 不如AOC個版寫住「以後邊個岩邊個錯,由大家投票話事」
豁免更加唔合理,豁免一來對之前D人唔公平,二來只會令吸引更多人試圖爭取更多豁免

所以我認為版主第1件事應該要做既,就係將D劇情移返去劇情區,第2件事刪哂求AOC主程式的貼
至少我覺得,響現有版主要做的事是這樣
至於日後改版規,會唔會改到比D人放劇情去主頁,或者比D人求AOC主程式.我認為都係改版規後既事
唔適用於現有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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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5-1-2013 06:39:5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稻 於 15-1-2013 17:38 編輯

投訴人部份指控,亦有其他會員向我提出有關查詢,而以下為我的回覆,我相信其中個別部份會解釋到我的動機(事實上在獲得對方同意後,我打算公開此內容向所有會員解釋)

roymen135 15-1-2013 03:46
其實主版有咁多九唔拾八d貼又唔有咩問題....我地修改d圖比人玩變左有問題...會唔會唔多公道

小稻 15-1-2013 05:37  
唔好意思,你既句子組織有失誤,我唔可以百分百了解你意思

你大概係指「主版咁多九唔搭八既帖都唔處理,我自己去改人地地圖玩就要被罰,會唔會唔多公道」?

我會以以上既Assumption黎回應,若果我有錯解你既意思請再次回文

首先講點解唔處理主版咁多廢post,主要考量有以下兩點:
一、我唔想discouraging任何發言,以依家AOC版既人流黎睇,任何發言都好重要
相信你都好明白扣分係一種frustration,所以係人流回升之前,罵戰之外既違規我都一律鬆動處理
二、無意義既發文理論上係唔應該有人回,若果有回覆(即使樓主係伸手廚,打算不勞而獲)就即係有其討論價值;我建議會員對該種發言視而不見

而修改地圖係我一手係多年前(我係好耐之前就職劇區版主既時侯)建立。
原因亦關係到discouragement同frustration;比人改劇,搶左自己功勞就好似自己養左好耐既女比唔知邊道出現既MK仔帶走左一樣(我知道依個例子好似有啲……怪),依一種frustration會令到你覺得「生舊叉燒好過生你」又或者「早知當初就唔好生依個女」既感覺;咁樣會令到製劇者有好大既憂慮。

我知好多改劇者既出法點係好,所以我地亦都容許改劇 - 但必需得原作者同意。
就好似你娶老婆,你都要同未來外父打個招呼,獲得佢同意先帶走人地個女 - 咁樣你作為外父嫁個女出去都會嫁得開心啲,起碼多左個仔,個仔又要叫你做老豆,你對佢都尚有一定控制。

你試想想,你辛辛苦苦養大個女,然後比MK仔教壞左,你心裡都唔好受;同樣道理,就算作者放左個權出去比人改,我都想佢地保持一定既控制權,唔好比個劇走上自己唔鐘意既道路。

舉例,西門小門認為EVO 4V4難以平衡而且難以翻盤,因此極之抗拒;我、大和(好似仲有nomygf)都曾經被授權去修改,但即使係咁,雙門對我地既改動亦有極高既控制權。

若果你試過用百幾粒鐘去寫幾千個事件,你應該會明白我感受;以小門為例,佢為左趕係上星期日前發佈新版evo,我撩佢打機佢都唔理我。

當然,有人覺得有人肯娶我個女就無問題,呀豬呀狗都可以娶既,我地劇區亦都加入左「歡迎修改」既tag;若果你已經同外父打過招呼,又或者你既外父係上述一種的話,歡迎你隨便改劇,否則一律當強搶民女處理。

字有啲多,但我希望你會感受到我既認真回覆同各種政策背後既動機
有任何問題歡迎再次提出;若果對我既執法有任何不滿請往投訴區(但請注意格式,果面執法比我嚴格好多)。

以上,晚安

* * * * * *

除此之外我尚有補充:

對於投訴人發言:"咁個版規要黎做咩? 不如AOC個版寫住「以後邊個岩邊個錯,由大家投票話事」"一段,我表示相當同意;若果版主可以無視版規隨意進行賞罰的話,版規會失去其規限版主之作用,同時亦會令版主權力過大及會員無所適從等等問題。

另一方面,我們亦必需探討「版塊」、「版主」、及「版規」三者之作用。
版塊提供讓所有會員討論之場所;而版規則為了保持版塊運作暢順而存在;但矛盾在於版主同時擔當了行政、立法、執法三者 - 需要考慮現實社會上行政由政府進行,立法由立法會進行,而執法由警察及法庭執行(小弟才疏學淺,若有誤解請務必指出),此為最基本之三權分立,這樣可以防止任何一方濫權。

如上文所述,版主同時擔任以上三種工作,於極端情況之下會導致版主權力過大,變成「土皇帝」;還好我們有這板塊去制衡版主之力量。

我以上所提及的就是我接下來論點之基礎 - 既然版主本身的工作包括以上三者,是否代表「版主可否隨時按時勢而更改版規去方便自己執法」呢?這樣會導致的問題上文已述,不重覆。

但若果版主不靈活執法,又會影響版塊的存在意義。
於現實中法官亦有一定的情況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去判決,例如先例不再合事宜的時侯(請參考Mischief rules);除此之外於特別情況下,女皇亦有權利用order in council越過議院直接讓法律生效(當然只限於緊急時侯方能使用);以上兩例可以避免一些不合常理的執法情況發生之同時令執法更有效率,達致更好的結果(我可以舉一些例子……這會使這篇原本就已經很長的回覆不必要地增長),作為版主亦應該有限度地行使這種權利。

如上述,版塊為會員討論之場所,也就是說「有人」才有「討論」,雖然討論的品質很重要,但在此之上,人流才是討論,再引伸至高質討論之源。

也就是說,版塊是為了會員而存在 - 但若果版規本身會discourage(抱歉中文比較差,一時想不到合適字眼)會員發言,從而間接引發人流下降的話,這版規又能否達致其「保持版塊暢順運作」之功效呢?我有所懷疑。

以現在AOFE版的狀況,相信投訴人也同意使人流回升才是當務之急;因此於這非常時期,我對AOFE版行使了無為而治,回觀歷史無為而治為漢高祖於戰國、楚漢兩個干戈的時代後發佈的策略,讓人休養生息,恢復國力後,在漢武帝一代才實施比較嚴格之政令。

雖然管理版塊與管理一國有許多不同之處,但背後的理念相同;以目前AOFE版的人流來說,版塊上的「非嚴重違規」根本不值得去嚴格處理。直至AOFE之人流回升至「該種非嚴重違規會導致版塊運作受阻」之前,我依然會抱這種無為的心態去執法。


總結:
我該回巢不久,對現今樂古之行政方針依然不了解;但這問題簡單來說就是於「嚴格執法」及「刺激人流」兩者之間進行取捨;樂古的其中一名Founder - Kyle. T 曾經私下說過:「即使是低質的會員也有其用處」,於此哲學之下我取了後者。

其次我留給樂古管理層的問題如下:
版主應該公正地嚴格執法還是按情況而靈活執法?
版主同時擁立法、行政、執法三權是否恰當?

我認為既然版主是為會員服務,會員的意向有決定性的影響作用,雖然大多數的意見並非一定是正確意見(正如投訴人衝紅燈的例子)
用回衝紅燈過馬路的例子,如此違規可引發的問題是造成交通意外,令路上其他道路使用者、司機及犯罪者本身的安全受到威脅;但權衡得失之後,我是次對熱門劇情豁免又是否罪犯滔天,不該以予?這得失之結論我讓樂古管理層下定論。

ps:即使我是剛回巢的版主,但我不打算以此為失職之辯護理由;請管理層下指引並且於有需要之情況下嚴格地對涉事版主進行處分。ps2:我不是打算以字海攻勢來擊倒任何人……事實上若果你能全閱而且對我作出反對、指出我錯誤及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的話,我會更加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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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8-1-2013 19:10: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tommyt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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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2-2013 06:29: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tommyt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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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先生 發表於 28-1-2013 19:10



   同時亦希望壇方能對我於文中提出既問題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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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2-2013 17:26:0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小稻

版主應該公正地嚴格執法還是按情況而靈活執法?

按情況而靈活執法

版主同時擁立法、行政、執法三權是否恰當?

恰當 唯會員有投訴權利 避免有濫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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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8-2-2013 18:23:45 | 只看該作者
雙方一周內沒有回應,關題,投訴人想繼續投訴的話請pm本人開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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